记名提单的法律风险【外贸流程】

丹东用友软件 | 2022-03-16 12:07:51

     记名提单的法律风险记名提单被称为打开浮动仓库的钥匙,是国际贸易中极其重要的单证。年制定的中国《海商法》引用了《汉堡规则》,并将其定义为:“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载,且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在我国海商法中,提单分为三种类型:记名提单

    提单),不记名提单,具名

    提单),其中记名提单是不可转让的。

    直提单下的货物交付是否也应凭凭单进行,在我国法学界仍存在争议,但在海事审判实践中,法院认为即使直提单也应凭凭单交付。其依据是《海商法》第71条“……提单中规定的向指定人交付货物、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担保”。换言之,中国法律规定记名提单也是一种所有权凭证,

    船运公司只能凭正本直接提单将货物交付给直接收货人。

    我们知道,国际贸易中的货物销售一般是一种单证交易,即货物的交付是意向交付和象征性交付,而不是实际交付。买方凭可转让提单转售货物。提单的物权和流通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然而,从年的英国提单法、年的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和年的美国联邦提单法、年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到年的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司和其他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不承认记名提单作为所有权凭证的功能。承运人可以在不出示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直接收货人。因此,我国法律对记名提单的规定与国际公约和国内主流法律不一致,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五期全文公布海事判决,

    在全国海事审判中具有指导作用,值得海运参与者关注。案件详情如下:

    广州飞达电器厂在黄埔港将货物装上美国总统船务公司的船后,承运人船务公司签发了直接提单。承运船到达新加坡后,船运公司在未收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提单项下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的直接收货人,而飞达工厂作为卖方未收到付款,仍持有全套正本提单,但是钱和货物都是空的。

    飞达工厂就无提单交付货物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船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全部损失,一审胜诉;

    该船运公司拒绝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两个法院都认为无提单交付货物是一项侵权纠纷,适用侵权发生国(中国)的法律,因此根据中国《海商法》第71条作出判决。后来船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法院根据提单背面的一般条款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至上的

    条款:本提单的争议法应受《美利坚合众国海上货物运输法》或《海牙规则》的管辖。直接提单不适用于海牙规则。根据《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和《联邦提单法》的规定,承运人的船运公司有理由在收货人未出示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给直接提单上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最后

    最高法院撤销了广州海事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所有索赔,船运公司不承担责任。

    在航运实践中,提单背面有条款规定了提单争议时的法律适用。如果是租船合同提单

    提单(租约并入提单),租约中有适用条款。提单背面的条款和租船合同通常规定上述国际公约或英美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认定,无提单货物放行是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而不是侵权纠纷。一般来说,提单上选择的法律是适用于审判的,而不是以前侵权地的法律,即我国的海商法是适用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于年编写的《中国涉外商事和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第一卷也出版了;

    江苏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诉。

    江苏环球国际货运公司(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与美国博联国际有限公司(承运人)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武汉海事法院还认为,根据提单背面的规定,适用美国法律,并裁定直接提单无需凭单据交付。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直接提单的签发通常是在两家合作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或者收货人是卖方的代理人。此外,在运输展品和贵重物品的情况下,

    托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无需控制货物的收货和结算权。使用本提单对收货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以减少货物销售中的欺诈行为,避免单证延误和无法提货等问题;本提单仅作为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凭证,不具有所有权凭证和流转功能。

    无记名提单采用提货方式转让,手续简单,流动性强。提单持有人被视为货物的所有人,

    但是,无法区分非法取得提单的人与提单的合法和善意持有人,这是有风险的。

    对于承运人而言,只要提单是真实的,背书是连续的,并且持有人的身份符合提单上记录的指示,承运人就可以交付货物;这种提单兼具流通性和安全性,一直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提单。实际上,银行通常要求在信用证中使用指示提单。

    提单涉及的相关方包括:承运人(船公司)和船务代理,

    发货人和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开证行,甚至保险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谨慎使用记名提单值得有关单位注意。即使要使用记名提单,也有必要审查提单背面条款的法律适用情况,并了解法律关于记名提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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