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注意事项

芜湖用友软件 | 2022-01-05 11:10:30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和账务备案的通知》(财会[]6.号,以下简称《通知》): 1.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境外接收的各类电子形式的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金融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单、电子银行等。回应。单级电子会计凭证。 2.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只能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记账和备案: (一)收到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核实合法、真实; (2) 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和存储安全可靠,任何被篡改的电子会计凭证都能及时发现; (3)所使用的会计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地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操作,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输出电子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对凭证及其元数据设置必要的处理、审核、审批程序,可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的重复录入;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备案和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 4.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录入备案依据的,还必须保存打印在该纸件上的电子会计凭证。 5.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不得再以纸质形式保存。 6.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报销电子会计凭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作出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 一是纳税人按照《通知》第三条规定只能使用电子发票报销、录入、备案。 第二,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不得再以纸质形式保存。 三、纳税人需要将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备案依据的,应当按照《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将打印在纸质件上的电子发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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