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谈判压、拉、隐、放

西安用友软件 | 2021-11-17 16:49:30

     薪酬谈判:压、拉、隐、放  企业招聘人员经常有这样一种感受:当应聘者顺利通过初试、复试直至终试,似乎马上看到开花结果,心里的大石也落地了。诸不知,跑百米半九十,更艰难的战役往往在更后一个环节——薪酬谈判,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薪酬谈判是招聘的临门一脚,是决定招聘成败的关键之举,更是企业和应聘者之间的心理博弈与较量,只有在谈判的时候准确把握对方心里,以“读心”代“谈薪”,才能使招聘变得事半功倍。

      一、定薪原则:有据可依,内外兼顾

      薪酬谈判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吸引与激励人才,即薪酬谈判的结果要体现招聘职位与人才的市场价值;二是保证内部员工的公平,即薪酬谈判的结果要体现该职位与人才在企业内的相对价值。这两点是薪酬谈判的出发点,必须把握好两者的平衡。

      首先,要参考同行业相关职位的薪酬水平来确定薪酬。某些企业的薪酬人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薪酬表”,不关心与了解市场薪酬信息,特别是在本企业某些职位的薪酬水平已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招聘人员以内部的标准去进行薪酬谈判,结果导致“见光死”的现象,薪酬一开出来就把应聘者给吓跑了,或者经过一轮“拉锯战”后已经接近市场水平,但是应聘者已经在薪酬谈判的过程中产生很大的挫折感,对企业也丧失了原有的信任与信心,更后导致招聘人员“到了嘴边的鸭子又飞了”,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其次,薪酬要体现应聘者本身的市场价值,包括其素质、能力、经验与过往业绩状况。如果候选人经验丰富、能力很强,薪酬水平应相应提高,反之则适当降低。如何科学衡量人才的市场价值,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是在员工入职之前,二个是入职之后。员工入职前,企业对应聘者并不了解,这时对应聘者的衡量,

    主要通过面试和选拔的过程来实现。这一过程的实质是调查雇主与岗位之间的匹配程度。例如,当一家企业招聘一名营销总监时,经过挑选,它更终会找到一名可以考虑的候选人。如果候选人可以勉强任命,但不是很满意,因为确实没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它可以勉强接受。这种情况是“人岗匹配度”不够好,工资可以降低;另一种情况是,求职者的综合素质已经超过了工作要求,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

    薪水可以更高。

    第三,薪酬的确定应符合公司的整体薪酬体系,包括薪酬水平和结构,以免对内部员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想招聘合适的人才,包括合适的薪水。招聘人员需要保持薪酬体系的相对刚性和稳定性。因此,招聘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影响应聘者接受公司的薪酬体系。让应聘者了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原则,关注人才而不是流动人才,清楚地告知应聘者企业能满足什么和不能满足什么是非常重要的,

    确保人才真正融入企业,认可企业的管理机制,而不是个人改变企业的管理机制。

    二,。薪酬设置策略:离开工作,以不同的方式对待它

    企业对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有不同的薪酬设置策略。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仍缺乏规范的薪酬体系,在招聘和薪酬设置方面缺乏明确的标准,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灵活性。在这种情况下,薪酬谈判是企业与应聘者之间的心理博弈过程。

    企业需要在招聘后期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提高薪酬谈判成功率。

    一般来说,对于离职者来说,由于工作选择少、时间和经济压力大,他们的求职目标更倾向于“等级保护”,他们的心理期望是找到一种“相对平衡感”,即与以前的工作几乎相同。因此,薪酬设置原则为:略低于、等于或高于原薪酬,可按原薪酬的“-10%~+10%”范围设置。例如,候选人的上一个单位的年薪为100000,

    可定出9-11万的薪酬水平。

    至于这个薪酬区间(如9-11万)选择哪个薪点,可以根据一个外在性的指标来确定——应聘者可选择的空间,选择空间较大薪酬可适当上浮一些,选择空间较小则薪酬适当下调一些。而应聘者可选择的空间,可以根据应聘者的求职能力、市场的同类职位招聘状况(机会多少)、应聘者求职的时间紧迫性等等。

      对于尚在职的人员,因为其有着更多的可选择性,进可攻、退可守,也没有时间的压力,其求职目标更倾向于“晋级”,其心理预期是寻找“相对溢价感”,即薪酬要明显高于目前工作。因此,定薪原则为:与原薪酬持平、略高或明显高于,具体按原薪酬的“0%~+30%”区间即可,特殊情况还可适当上浮。比如候选人前一单位的薪酬为年薪10万,可定出10-13万的薪酬水平。至于这个薪酬区间(如10-13万)选择哪个薪点,可以根据一个内在性的指标来确定——应聘者意愿强烈程度,加入本公司的意愿很强则适当往下定薪,意愿较弱则适当可往上定薪。而应聘者意愿强烈程度指标,可根据应聘者对原公司的不满意程度、离开原公司的紧迫性、对新公司的认可程度来确定。比如,候选人是主动应聘的,该指标值就偏高,如果是企业主动猎挖的,则指标值偏低。

      相对于离职人员,在职人员的薪酬浮动空间更大,因为应聘者会更多的采取侃价行为,以及原企业为了挽留该员工可能会提升其薪酬,从而进一步抬升了其侃价能力。这类应聘者与已离职人员很大的不同在于其存在舍弃成本,即应聘者舍弃目前所拥有的东西的成本,包括企业平台、职位与权限、工作环境与同事关系、潜在晋升与加薪机会、年假、奖金、股权、工作地点、家庭关系等等。

      两种不同的定薪策略

      候选人状态应聘者的目标、心理预期定薪幅度薪点确定指标备注

      离职人员保级、相对平衡感-10%~+10%应聘者可选择空间定薪必须在该职位薪酬幅度范围内,若低于下限则以下限为准,若高于上限则以上限为准。

      在职人员晋级、相对溢价感0%~+30%应聘者意愿强烈程度

      三、谈薪策略:“压、拉、隐、放”四步走

      在招聘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聘者一路顺利晋级,到更后阶段其期望值也被抬升至更高,往往开出高薪,把招聘人员推到一种非常尴尬的处境:一方面怕煮熟了的鸭子又飞了,另一方面其薪酬要求是企业难以满足的。如果打破企业的薪酬体系,又会造成内部不平衡的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如果多次发生就会对企业内部管理造成冲击,招聘经理该如何应对

      (一)“压”出谈薪空间

      就是适当给予应聘者心理压力,降低其心理期望,让对方务实理性的看待薪酬。这个阶段摸清楚对方的薪酬底线非常重要。在招聘过程中,经常出现招聘人员被应聘者提供的原公司高薪唬住的现象,其实在薪酬谈判过程都是信息不对称的,90%以上的应聘者在提出薪酬时都会有上浮或夸大的成分,所以招聘人员要敢于质疑其薪酬信息的真实性。这是一场微妙的信息与心理搏弈过程,谁掌握了更多信息,就获得更多的心理主动权。

      1.招聘前期介入谈薪。在初试阶段就渗透薪酬谈判的意识,逐渐了解对方薪酬情况与心理底线,甚至进行初期谈判。因为初试时应聘者竞争对手众多,其更加关注公司的整体实力与工作平台,为了获得“入场券”,他不会把薪酬抬得太高,而愿意作出一定的让步。招聘人员在这个阶段可以尽快“锁定”对方薪酬,避免其在后面故意“抬升”薪酬,

    因此,把薪酬谈判的“战线”前移,可以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另外,在初试时可以告知应聘者其原公司有员工在本企业任职(即企业可以随时做薪酬调查),也可避免应聘者漫天开价;还可以预先告知应聘者公司在确定薪酬时会让其提供原公司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条等。以上几种方式都可以给对方一个心理预警与暗示。另外,在招聘前期利用众多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做好同等职位市场薪酬调研也是很重要的,招聘人员有必要记录并整理好所有的应聘者的薪酬水平与结构,对于后期与公司薪酬人员、应聘者进行薪酬沟通都是很有价值的材料。

      2.拆分原薪酬结构。当应聘者提出高薪时,具体拆分其薪酬结构可以分析出更多的信息。一般来说,从较高的年薪拆分出来的固定薪酬不一定也很高,因为相当一部分是浮动薪酬或预期收益;而固定部分是候选人支持日常生活所需的部分,从理论上讲这是应聘者能够接受的更底线。招聘人员一定要全面了解应聘者的收入情况,仔细询问其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月、季、年度)、奖金与提成、津贴补助、期权股权、福利等,另外还要问清楚薪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的。要重点关注应聘者确定可以获得的薪酬,因为这代表了其安全性需求,对于不确定部分作为第二步考虑的,这是激励性部分,企业可以考虑用多种方式去满足。

      3.告知定薪原则。有的应聘者认为企业是可以依据他们提供的原薪酬与期望薪酬来定薪,存在很大的灵活性,由此常常认为企业一定会支付等于或大于原薪酬的结论。这时候,招聘人员需要明确告知应聘者,定薪必须遵循公司的薪酬体系,企业在考虑外部竞争力的同时,也会考虑内部薪酬平衡;原薪酬可作为参考,但绝对不是唯一依据;公司的薪酬体系是在严谨的薪酬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的。这其实是通过薪酬沟通明确公司的价值标准,包括:企业的薪酬战略是领先、落后还是跟随;

    薪酬目标是吸引、保留还是激励,侧重于内部公平还是外部公平;付薪参考因素是岗位、资历、能力还是业绩。

       4、弱化应聘者重要性。强调很多候选人在竞争该职位,公司正在比较与衡量,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应聘者谈判筹码。在必要的时候,企业可以点出应聘者的不足之处来实现“压价”,比如可使用以下语言:“你的竞争优势是你的薪酬水平要求不算高,而不是你的潜力和经验。如果你要求更多的薪酬,可能会导致我们要重新权衡一下你要求薪水和你所具有的经验之间的平衡点。”,“如果你看到了这份工作的前景,未来的薪酬增长,以及总体的福利待遇,你可以体会出我们的条件是很优越的。当前,你不应该把薪酬看作是我们所提供条件的所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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