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的涉税处理

肇庆用友软件 | 2021-11-17 16:52:46

     以新换旧家电的涉税处理为了刺激内需,国家出台了以新换旧的办法,中央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补贴以新换旧家电。从操作流程来看,首先是消费者的应用。家电买家以旧换新,建议通过互联网或电话销售旧家电;二是回收旧家电,回收企业购买旧家电,并出具“以旧换新证”

    国家统一印制给消费者的家用电器;第二是购买新的家用电器。消费者凭《旧家电换新证明》向成功的家电销售商购买家电,填写《旧家电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家电);更后,销售企业按照家电产品价格减去补贴后向消费者销售,即收取实际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差额,然后凭申报单向当地财政申请预支补贴资金,

    家电销售发票存根及新旧换代证明,财务部门根据相关信息记录和凭证给予销售者补贴。下一步是拆除和处理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将购买的旧家电出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并从拆解企业获得运费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处置企业应根据采购发票及相关资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

    上述家电在制品交易涉及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买家和政府部门,涉及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和买家的税收问题。然后,将如何处理涉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各个环节总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4号)规定,纳税人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按照同期新商品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根据货物的全价计算税金,开具普通发票。进项税可从领用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扣除。例如,一家家电企业(一般纳税人)以“置换”方式向用户销售四台彩电,开具金额为25200元的普通发票(扣除购买二手商品的成本2800元),则当期销项税=(2.52+0.28)÷(1+17%)×17%=4100元。

    关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

    875)规定,以旧换新的,按照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收回的货物作为购进货物处理。例如,一家购物中心以人民币向消费者出售一台空调,而消费者同时以人民币返还一台旧空调。销售收入=÷1.17=。98元,外购件-=500元。如果不考虑扣除空调成本和进项税,则应纳税所得额=。98-500 =. 98元,应交所得税=。98×25%=601.5元。

    旧家电回收企业一般情况下如何计税,,

    回收企业需要承担旧家电回收再销售的运费。旧家电换新家电的办法规定,回收企业可以从政府提供的拆解企业获得运费补贴。因此,运费补贴属于回收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作为政府补贴计入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财务分配等三项收入为非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

    财政拨款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拨给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政资金中的非应税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应计入企业当年总收入,

    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返还本金的除外。因此,回收企业获得的运费补贴不属于“非应税所得”,应计入企业利润,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拆解企业如何计算税金拆除旧家电企业一般按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解企业垫付的运费补贴,只是代表政府向回收旧家电的企业支付补贴。实质上,,

    拆除企业不从政府获得补贴收入,因此不存在对补贴收入缴纳相关所得税的问题。

    企业采购人员如何计税,企业以旧换新,,企业出售二手固定资产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实行低税率简易征收增值税的通知》(财税〔9〕号),

    企业在购买新的家用电器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企业所得税,企业购买家电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是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另一种是以实际支付的价款加上政府补助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无论会计核算如何,政府补助均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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