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租约谈判【商务谈判技巧】

合肥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10:07

     谈论租赁谈判,有时称为谈判,是一个双方就各自的交易条款相互解释、辩论、说服和谈判的过程。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一直在进行各种各样的谈判。装运议付只是议付的一种形式。航运谈判要求谈判者具备强大的专业知识,关注全球政治和经济变化,对航运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在谈判中具有可预测性。船舶业务的操作流程应清晰明了,掌握各种典型船舶的规格和特点,

    深入理解各类示范合同的所有条款。一旦谈判成功并更终形成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将成为双方今后实施的行动指南。合同中看似简单的条款,每个条款背后都有无数的故事。有时一个词的描述是用无数的钱买来的。让我们从几个方面简要讨论一下租船合同的谈判。

    1、 租船谈判程序

    1.信息收集阶段:根据船舶和货物的情况,通过经纪人收集适合装运日期的货物或适合货物的船舶。在这些收集过程中,

    计算并比较感兴趣和合适的信息,以确定哪些信息可以更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例如,为了平衡您控制的船舶在每个市场中的地位,为了抵消各种市场的风险,可以将船舶从一个市场放置到另一个市场。在这个阶段,航运和货运双方只有简单的沟通。

    2.实质性谈判阶段:对于感兴趣的报价,请租船人或船东提供更详细内容和条款的实盘。一旦一方收到该实盘,如果该方根据其内容和条款对该实盘作出答复或还盘,则为还盘,

    这表明双方已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在此阶段,双方可将任何认为必要的内容作为主要条款。在每次要约和还盘中,另一方必须在一定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回应。如果回复超过此时间,发件人有权拒绝接受。双方都应该非常严肃认真。上一轮商定和确认的相关条款不能轻易更改。

    3.准合同订立阶段:通过不断谈判,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租船人还必须将船舶或船东提交给相关方,需要得到租船人的批准,

    发货人和收货人在一定时间内,一般在24小时到48小时之间。

    4.合同订立:如果上述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该轮谈判,则合同应根据美国法律和主要条款确定时订立。根据英国法律,双方需要根据选定的合同范本协商合同细节。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则认为合同成立。

    2、 租船谈判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合同模式有很多种,更常用的是项目租赁和时间租赁。常用的道路租赁合同模式包括金康、北美谷物、,

    通常使用的时间租赁合同模式有:纽约本地产品和波罗的海格式

    等待

    1.道路租赁合同的谈判

    ① 租船人全称及相关背景:租船人的背景在谈判中非常重要。在谈判前,承租人应提供相关信息,如与相关船东和运营商的交易清单、资产清单,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并可通过业内朋友和海外分公司调查其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特别是,与承租人的第一次接触应更加小心。合同中必须注明承租人的全名。通常地

    合同中列出的承租人不得指定其他承租人。因为即使有担保条款,也有很大的风险。

    ② 货物体积和货物类型:需要根据船舶状况确定哪些货物是可接受的,哪些是不可接受的。如果一些船舶没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则船舶不能装载需要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货物。租船航行的船东希望货物量越大越好。他们必须根据自己的舱室容量和其他相关因素,如装货港的吃水深度和运河的水位限制,确定货物体积。

    ③ 装货港和卸货港:了解装货港泊位和航道的水深,港口的装卸设备,船舶到达港口时是否在国际保证线内,是否要求船舶具有冰级,并考虑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而使船舶挂靠过一些特殊的港口而不能再挂靠其他地方,如船舶去过以色列以后而不能在阿拉伯停靠,两年之内装过美弯粮而不能装载去澳大利亚的化肥等。

    ④受载期:受载期尽量定得宽一些,更好加入质询条款,即如果船舶不能在销约日之前抵达装货港,船东可以给租家发一通知,规定租家接到该通知时应在一定时间里必须给以答复接受还是取消该轮,如果没有回答,则视为接受该轮。

    ⑤装卸效率:装卸效率直接影响到船期,应该对装卸港的实际作业情况非常了解,还应注意对作业时间的描述,是否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包括在作业时间之内,如果不包括,有该如何计算。当租家给出很低的装卸率时,可以根据实际的作业情况,得出正确的测算结果。

    ⑥付费条款:一般规定,租家在装货完毕签放完提单后,

    总运费的95%应在某一银行工作日(3至7天)内支付至业主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已签署的提单应标记为“根据合同付款”。如果租船方要求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已付”,合同中应规定,在签署和签发提单时,租船方必须向船东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租船方已支付运费。特别是在“运费预付”提单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信誉不佳的出租人。

    ⑦ 装卸港代理:在船东认为有实力的一些港口,

    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自己的代理人,特别是当装卸条款为“按海关发货”时,应指定自己的代理人操作船舶,以便船东能够更有效地控制船舶,实现更大利益。

    其他一些小问题也要注意,如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提交、货舱的检查、装卸某些特殊货物时需要增加的保护条款等。

    2.时间租赁合同谈判

    ① 承租人全称及相关背景:与航次租船合同要求相同。

    ② 船舶说明:

    船舶说明是合同中对船舶各种技术资料的说明,是承租人使用船舶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业主在提供这些数据时应力求准确。对航速和油耗的描述应更加谨慎,因为实际航速可能是合同航速的0.5节,因此应根据航运市场的租金水平和燃油价格确定合适的航速和油耗。

    ③ 船舶返回位置:船舶返回位置分为(到达分流站)、(离港引航员下船),

    (更后一名离岸飞行员下船)和(随时和任何地点准备就绪时)通过

    (通过)特定地点等。对于船东而言,更好争取以条款交付船舶,以条款返还船舶。由于张家港、镇江、南京等一些港口必须通过一条长长的内河进入公海。如果船舶交付给南京,则意味着船舶从南京港交付的时间就是船舶交付给承租人的时间。如果船舶交付条款为南京,

    交付时间为上海港长江引航员离船时间。

    两个交付条款的区别在于,对于南京条款,船东节省了从南京港到长江口的引水成本,也节省了近一天的船期。

    ④ 排除货物和贸易区条款:该条款是租船方和船东在租船合同谈判中争论的焦点。对于船东来说,有必要根据每家公司的经营战略、船舶状况和航运市场状况,决定哪些货物可以装载,哪些区域可以交给承租人。例如,船舶是否具有冰级,是否配备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为了更大限度地保护船东的利益,不允许承租人连续装载危险品、脏物、腐蚀性货物等。应在允许的货物中增加船东的保护条款,并且承租人应为除外区域购买附加保险。

    ⑤ 交付时间和归还期限:交付时间与航次租船合同基本相同。

    对于长期租船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认为应该有15天的正付款宽限期,即可以在合同期限之前或之后15天将船舶返还给船东。因此

    应指定租赁期限,如至少3个月至更多5个月,或宽限天数应设置为10天或15天。

    ⑥ 无提单放行: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原始提单在卸货前很难到达卸货港。为便于操作,租船方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租船方单方面签署并由船东提供的保函下放行货物。在接受本条款时,您必须注意为自己设置自己的格式。

    此外,还要注意按时交租的条件,,

    对带起重机船舶的起重机损坏条款、退船清关费金额、退船燃油结算等进行了总结。

    3.航运谈判技巧

    ① 总的趋势是:作为一名船东,当市场上涨且市场理想时,他不应急于预订船舶。他应该在市场上广泛寻找更好的货盘。在谈判过程中,由于他的地位更好,他应该慢慢来。他可以一起谈论整个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细节,迫使租船人接受对船东有利的条款。如果市场下跌,

    谈判时,我们应以合理的价格和条件尽快达成交易,

    以避免时间越晚,价格越低。

    ②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某一地区同类船舶的数量,适用货物的数量,了解有多少船舶与我们争夺多少货物,使我们能站在更有利的位置,在谈判中掌握主动,,抓住市场的高点,签订一份对我们有利的合同。

    ③ 了解各种货物的贸易条款:贸易条款通常规定一方应在一定时间内指定船舶。作为船东,我们应该了解船舶的指定期限。

    如果我们了解到租船人必须在一定时间之前指定船舶,并且我们的船舶非常适合运输货物,那么我们可以抓住另一方急于订购船舶以获得更好的价格。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经验和工作经验。如果有任何错误,请向业内有识之士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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