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规】

惠州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22:22

     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几点意见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0-16生效日期:-10-16

    发证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放行文件编号:工上格字()第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再就业关系到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以及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和安排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扩大就业机会,推进再就业工程。”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为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作出积极贡献。

    2.继续支持改革,,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抓大放小”的方针,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造;鼓励和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小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的改革;主动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咨询服务,

     .

    3. - -; ; , , , , - .

    . - , ' ,自主消化安置下岗职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协助规划论证,参与协调服务,及时办理市场登记手续,加强市场管理。

    五、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国有小企业改革,兼并停产或严重亏损的国有小企业,

    优先安置下岗职工。

    6.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优先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积极引导下岗职工更新择业观念,鼓励下岗职工自主择业,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七、下岗职工凭企业或劳动部门的下岗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可申请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减免相关费用。

    八、有特殊困难的下岗职工持劳动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的特困证申请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限期申请临时营业执照,在临时营业期间,可酌情免收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

    九,。

    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中的科技人员和专业人员创办科技型、生产型、外向型民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积极支持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申请人解决信用、经营场所、设施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10鼓励下岗职工到各种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支持市场服务机构在安排市场摊位时,对下岗职工给予优待和照顾。

     .

    11. , , , , , - ; , , , - .12各级职工个人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岗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做好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下岗职工自主就业能力;积极弥合下岗职工与再就业之间的差距。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举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下岗职工就业供求公平,双向选择;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组织有经验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向他们传授经验,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十三,。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下岗职工,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又要正确引导,逐步规范和依法管理。

    十四,。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具体意见或措施。

    10月16日,

    1997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hzyyrj100/2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