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考试职工福利费余额处理辅导【最新会计实务大全】

九江用友软件 | 2021-11-17 16:41:40

     会计实务考试中员工福利费用余额的咨询

    会计实务考试中员工福利费用余额的咨询

    一、员工福利余额的税收规定

    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应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8年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指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关于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64号)第3条规定,职工年度福利仍按应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使用部分累计计入职工福利余额和当年及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先冲减以前年度计提但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用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以前年度已计提但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余额,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改变用途的,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二、员工福利费用余额的财务准备

    根据《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34号)的规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为余额的,按照原规定继续使用。余额使用后,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在《企业财务一般原则》实施前提取的应付福利中有余额,则符合规定的企业供款应首先从应付福利中支付。即补充养老保险用于冲抵以前支付的福利,不按原规定使用。余额使用后,按照企业财务的一般原则执行。

    上市公司在首次实施日以前年度应付福利费用余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8号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实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首次实施日的职工福利费用余额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雇员福利)。

    在首次实施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并调整该金额与原转移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以调整管理费用。

    三、 协调和实际处理员工福利平衡中的财税差异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关于税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缴纳的税款,代扣代收,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因此,在处理员工福利费用余额差额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如果税法和会计都有规定,

    会计应遵守税法关于税务问题的规定,但无需更改会计记录,即调整报表而不调整账目的原则。

    (2) 只要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就必须进行调整。

    (3) 如果没有税收规定,但有会计规定,会计规定构成税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按以前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但年末超过应税工资的部分加税。一些企业认为,1月1日应付的福利费余额部分,

    以前提取但增加的金额不应计入上述文件规定的员工福利费用余额。然而,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应按照国税函[264号]的规定转换为税务会计。对于以前提取但增加的应付福利余额部分,不能简单地认为该部分不应包含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员工福利余额中,而应按照更终计算的税法中的余额进行处理,无论会计如何计提。即以前实际会计处理按工资总额计提,

    并且在更终结算期间增加了税收,

    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应与实际支出进行比较。如果允许扣除额大于实际支出,则形成余额,但余额不是会计账户中应付福利账户中的金额,而是当年后首次用作税务中员工福利支出的金额。

    兴达公司是中国一家新成立的企业。企业对应税工资实行税前扣除。相关数据如下:年应税工资500万元,实际应计福利费用80万元,增税金额10万元(80-500倍;14%);

    实际使用了30 元。年应税工资600万元,实际应计福利费100万元,增税金额16万元(100-600倍;14%);实际使用50万元。应税年薪为#元,新标准要求不计提员工福利。年实际使用福利80万元。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额为112万元(800倍;14%)。截至12月31日,会计核算的职工福利账户余额为20万元(80+100-30-50-80)。

    为了进一步说明公司员工福利费用的后续处理情况,

    假设企业实际年度福利费用为120万元。公司的工资总额为900万元。

    年,该企业的税前扣除额为112万元(800倍;14%)。企业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不得填报《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所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填表须知:第15行第3栏第3款,附表12工资、薪金、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填写说明第三条填写纳税人应计职工福利;

    企业应根据附表五《纳税调整和减税项目明细》第17行进行纳税调整和减税112万元。

    年初税法确认的应付福利余额为106万元[(500+600+800)&;14%-30-50-80],不同于会计核算的应付福利账面余额20万元。年税法应确认的成本费用中包含的职工福利费为14万元(120-106),

    在核算成本中,职工福利费为100万元(120-20元)。年末,企业会计账簿上应付职工福利金额为0.00亿元。此外

    成本中直接支付的员工福利为100万元(120-20),应增加税收86万元(100-14)。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jjyyrj/3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