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

上海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20:36

     关于申请新人寿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的公告,以防止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和银行机构销售人员通过夸大新人寿保险产品的收益率和应用“本金”和“利率”等概念将新人寿保险产品与银行金融产品混淆,隐瞒新寿险产品各项费用扣除等手段误导保险消费者。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本贴士中的新寿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和普遍保险。这些产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 分红保险产品。分红保险产品具有明确的利息保障和获得分红的机会。股息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可分配给您的股息是不确定的。

    (2) 投资相关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不确定,实际投资收益可能是盈利或亏损,投保人应承担全部投资风险。投资相关保险产品通常分为多个账户。

    由于不同的投资目标和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每个账户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同的。请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每个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分配。您支付的保险费并非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进行投资,但在进入投资账户时应扣除初始费用或收取买卖差额。某些费用在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如资产管理费、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等。

    保险公司在提供账户转换和部分托收等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请了解有关所有费用扣除的更多信息。此外,请注意每个收费水平是否已确定。如果没有,您还应注意收取费用的更高水平或更改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费用水平的方法。

    (三) 通用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具有保证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年化收益率,

    只能代表当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并非适用于所有保险费,

    仅适用于投资账户中的资金。并非您支付的所有保费都将记入投资账户,但初始费用将被扣除。进入投资账户后也可能发生某些费用,如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等。保险公司在提供部分托收和其他服务时,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退保费。请了解有关所有费用扣除的更多信息。此外,请注意每个收费水平是否已确定。

    如果没有,您还应注意收取费用的更高水平或更改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费用水平的方法。

    二、请注意区分新寿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新型寿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根据产品性质的不同,它们对担保功能和投资功能的重视程度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保险产品。不适宜将具有保险保护和投资功能的新型寿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金融产品、,

    基金和其他金融产品,更不用说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或基金的混合了。

    三、 请注意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当您通过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购买新的人寿保险产品或通过银行等兼职机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时,您有权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机构员工展示证书》。

    四、投保前请慎重考虑支付能力。新寿险产品一般保险期较长,保费支付方式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如果您选择分期付款,请充分考虑在申请保险前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险费。否则,投保人可能会失去保险保障,并承担退保损失或失去部分保险合同利益。

    五、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请在投保前特别注意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手册和利息演示,了解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和产品特点,

    并了解您在购买保险后的权利和义务。促销材料或产品手册中对未来收益的描述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股息率和投资回报率。

    六、请如实填写申请表。您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需要填写的事项,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亲自签字确认。

    不要让销售人员或其他人代你签字,否则会影响你的权益。

    七、请慎重投降。新人寿保险产品有一段犹豫期(一般在您收到并签署保险合同后10天内)。如果您在犹豫期间取消保单,您可以收回所有已支付的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生产成本。如果您在犹豫期后退保,您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建议您在申请保险前仔细考虑,不要使用短期内可能需要使用的资金购买保险,以避免将来由于投降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八、请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客户回访。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实施100%回访确认,一般采取电话、信函、上门回访等形式。回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再次确认您是否了解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投保时请准确、完整地填写您的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回访您。

    九、 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对投保人权益的保护。如果您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发现保险销售人员有误导性销售行为,请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声音证据,以保护您的权益。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报告,也可以向中国保监会和保险监管局投诉。如有必要,您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5月18日,

    2008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shyyrj/2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