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潍坊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01:17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计划包括:

    1.设立审计部门,配备一批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配备专职审计师;

    3.没有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聘用外部兼职审核员。

    根据发展规划,,

    公司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诚实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奖惩审计员的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员工;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3.公司股份制企业派出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的范围:

    1.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执行财务计划和决算;

    3.使用,管理,,

    公司资产的保全和增值;

    4.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5.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

      6.

    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和行政活动;

    8.其他身份证明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和目标;

    4.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的种类和方法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特别审计。审计、查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的行为。

    3.特别审计。包括:

    (1) 管理审计。审计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

    (2) 福利审计。根据财务收支总计划,审计其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定期审计。审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

    (4) 审计调查。对公司常见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法包括:

    1.提交(交付)审核。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送交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检查。

    2.地方审计。

    审核员到被审核方进行审核,被审核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及其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资金来源、预算处理、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

    4.真实性,

    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和有效性;

    6.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合同;

    7.各部门及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项目的投资、财产使用和影响;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10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办公室和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公司、部门及下属企业的相关审计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可行性报告的可行性论证或预审核;

    3.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账簿等文件;

    4.检查被审计公司的凭证、账簿、报表和资产;

    5.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调查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

    6.

    提出改进管理和效率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和浪费的人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9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10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并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阻碍、破坏审计工作、拒绝提供资料的责任;

    11

    参与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七章内部审计程序

    第14条内部审计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向审计机构报告。

      2.

    书面通知受审核方审核内容、类型、方法和时间。

    3.进行审计。审核员可以采取审核凭证、会计报表、文件资料、核对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交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意见。

    5.

    发布审查和处理决定。

    6.复审、受审核方和个人应在收到复审处理决定后15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复审。

    7.进行跟踪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审核前,应向受审核方出示总经理签字盖章的审核通知单和审核授权通知单;

    2.审核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

    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的管理范围:

    1.审核通知和审核计划;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答复和意见;

    6.

    审核处理决定和实施报告;

    7.上诉及申请覆核报告;

    8.审查和跟踪审计数据;

    9其他需要保存的文件。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措施。

    第九章奖惩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应当对被审计单位人员遵纪守法、效益显著的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种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下列单位和个人向总经理提出各种处罚:

    1.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对账单、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妨碍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或者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4.拒绝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

    5.对审计员或告密者进行报复。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机密。

    第二十二条审计过程中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补充,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wfyyrj/2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