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潍坊用友软件 | 2021-11-17 16:19:11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划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划由于其注册资本小、内部组织简单、经营管理灵活,已成为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一种常见形式。本文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从企业组织形式、出资方式、融资方式、税收方式、成本支出等方面探讨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以期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我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为5%-35%。

    我国《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人公司及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一人公司及其股东在纳税过程中会受到双重征税,即对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对股东获得的工资、薪金和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假设年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人数为30人,总资产为300万元,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

    不扣除投资者的费用(工资),年利润为25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每月领取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取得的工资、薪金合理。本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比较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负担。

    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0-0)×35%-=0(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情况:

    投资者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20%-375]×12=0(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00-12)×0)×20%=0(元)

    股息应缴个人所得税=(00-12)×0-0)×20%=0(元)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0+0+0=0(元)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尽管存在双重征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对应税工资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税负比独资企业轻。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仅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更低注册资本限额。因此

    投资者应综合考虑所得税负担和企业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经营模式、投资金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更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二,。投资模式规划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不限于出资额,因此法律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更低注册资本,只要求投资者声明的出资额。这项规定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允许以个人财产投资。如果家庭共有财产用作个人投资,则家庭共有财产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投资家族共有财产时更需要谨慎,以免企业倒闭,导致整个家族陷入财务困境。

    在出资方式的选择方面,法律允许投资者以货币、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但不允许以劳务出资。

    三、 融资方式的规划

    根据税法,,

    股息只能用税后利润支付,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资金成本高,税负较重,;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具有节税的效果。这相当于国家通过降低所得税,降低借款人资金成本,为企业承担部分利息支出。值得注意的是,在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税负的降低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如果债务资本比例过高,将增加资本总成本,增加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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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融资成本低于权益资本。财务承租人的设备改良支出可作为递延资产使用,并在不少于五年的时间内摊销。因此,利用租赁融资可以达到快速摊销和快速节税的效果。

    四、 税务稽核规划与征管方法验证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审计征收和核定征收。允许按照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扣除与其营业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等,

    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通过扣除投资者自身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征收包括固定征收、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和其他合理征收方式。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征收方法上,只对不同行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了比例范围,

    在同一行业中,更低比例与更高比例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经营多项业务,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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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风险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综合权衡后,投资者更好选择审计收款方式,即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计算收入、成本和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五、成本和费用的规划

    在个人独资企业总收入确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抵扣额,合理增加成本费用,降低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和工资支出的计划。根据财水【】65号文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拨付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按2%的标准如实扣除,分别占工资总额的14%和2.5%。由于投资者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投资者的家属或亲属在个人独资企业工作的,应当增加其工资和福利费用;对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给予合理的工资待遇,既能留住人才,,

    但也增加了税前支付的费用。

    (二) 策划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

    个人独资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15%,可以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由于广告费用与商业宣传费用没有区别,在低利润年度,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在没有广告公司和媒体的情况下,向客户赠送印有企业标识的自产或委托制作的礼品和纪念品,既宣传了企业,又降低了广告成本;在利润较多的年份,为了避免收入攀升和适用更高的税率,可以增加广告费用。超出限额的广告费用允许在未来几年结转和扣除,以便在宣传企业的同时减轻税收负担。

    (三) 业务招待费用的规划。

    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更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5‰。根据本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无论合理与否,均不得全额扣除。因此,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均计入商务招待费。

    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会、展览会所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

    (4) 分别核算家庭费用和企业经营费用。根据税法规定,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相混合,难以分割的,均视为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家庭费用和企业经营费用应分开核算。特别是对于拥有自己房地产的投资者,

    办公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分别核算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做到企业经营费用税前支付。

    六、预缴所得税的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月预缴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自每月终了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对于季度预付款,纳税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在3个月内结清税款。

    如何预缴税款,

    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增加营运资金,又可以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可以按照月度、季度实际利润、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季度平均数或者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缴税款。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佳预付方式。如果预计本年度的收益优于上一年度,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平均数或季度平均数提前还款;否则

    按当年实际月或季度利润预缴税款。在纳税时间的选择上,可以在年末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后申报,只申报不申报。当在年底后三个月的更后一天缴纳税款时,您不仅可以按时缴纳税款,还可以在这三个月内拥有更多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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