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更大的国有资产贪污案损失了1万多笔资金
近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查处的宁夏大沽铁路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贪污825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783万余元,造成国有资产上万元
资产损失案在第二审宣判。该案是宁夏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国有企业领导级别更高、涉案金额更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这也是宁夏国有企业改制的成功案例
数额更大的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件。本案揭露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左下右”将国有资产私有化的问题,是当前企业改制中值得警惕的腐败现象。
依法保障企业国有资产安全是全社会的愿望。2004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大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
这让我
中国对数十亿国有资产的监管“有法可依”。我们希望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够有效地保护国有资产,真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宁夏大沽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沽铁路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副厅级)和公司原财务部部长刘汉芳的上诉,并维持原讼法庭的判决。
今年5月,孙殿华,刘汉芳,大沽铁路公司职工焦玉佳,,
贪污825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783万余元,一审被判有罪。固原市中级法院被判贪污罪(未遂)
私分国有资产罪,孙殿华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扣押的825万余元,没收上缴国库。刘汉芳因贪污(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缓刑四年;焦玉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因私分国有资产罪,缓刑四年,罚款1万元。
1.
2004年8月24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办公桌提交了离任国有企业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专题报告,
本特别审计报告详细列出了
大沽铁路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等高管涉嫌诈骗,转移国有资金,以租赁、转包等方式为本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陈建国果断
特别报纸上的书面说明:
请自治区检察院进行初步调查。”
不久,审计部的《审计调任函》被移交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此前,该院在接到陈建国的批示和审计处的《审计调任处理函》后,从未收到过有关大沽铁路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的任何线索为此,医院立即召开会议,决定调动办案骨干,成立办案小组进行调查。
孙殿华在宁夏很有名,在人们的印象中,
他不仅是一位为企业做出巨大贡献的老企业家,
但也有一位不讲究吃穿的老董事长,平易近人,有“节俭的名声”。
如果处理不好,影响可想而知。
2.
通过仔细分析审计报告,办案组决定从大沽铁路公司划拨782万元国有资金开始。
它可以追溯到7月21日。大沽铁路公司的子公司宁夏龙湖华兴物资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改制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时间
孙殿华,,
大沽铁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想到的不是如何清理和剥离国有资产,而是自己的退路。经过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他的贪婪占了上风。
7月和8月,孙殿华指示他人以项目资金的名义,向大沽铁路公司募集公款833万余元(后经司法机关认定,扣除税款8万余元,实际为825万余元)
转入华兴公司782万余元。
孙殿华是怎么转出这么大一笔钱,同时又掩人耳目的原来他是有预谋的。
八月,,
大沽铁路公司主管铁道部第一工程局(以下简称铁一)
经局方承包的灵武铁路桥梁铺设工程复查验收,形成会议纪要,并达成一致意见:
一条铁路线路缺少道碴,剩余工程量超过584万元,从第一铁路局总成本中扣除,由大沽铁路公司完成
对
直到7月,大沽铁路公司帐簿上仍挂着应付给第一铁路局的项目资金余额584多万元,这是华兴公司全面重组的时候。
孙殿华计划将这笔巨款从
转出大沽铁路公司账户。他找到时任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银川办事处(以下简称铁十三局)副主任的老朋友吴炳宏,想与铁十三局银川办事处签约
吴炳宏认为,以项目名义直接通过十三局银川办事处银行账户转账是不合适的。因此,孙殿华与他的老下属、公司前财务部主任刘汉芳和吴炳洪进行了业务往来
经过讨论,,
决定以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的名义开立一个临时账户外银行账户,并通过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向华兴公司转账。随后,刘汉芳,吴炳洪分别安排人员到十三局银川办事处工作
办事处以应付工程款名义开立临时银行账户,其中551多万元划入临时银行账户,其余32万元划入铁路十三局银川办事处银行账户。上述计划已完成
后来,刘汉芳分了5万多公款。
5100万元转帐给华兴公司,其余32万元由十三局银川办事处以手续费名义遗留。
然而,孙殿华仍然担心,因为会议纪要中同意的项目是错误的。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他还指示大沽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与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签订了一份伪造的工程合同。刘汉芳指示财务人员制作大沽铁路公司转账凭证,以平衡账户。
那么,孙殿华如何将剩下的249万元公款划转钱到哪里去了原来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孙殿华找到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西北指
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银川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以下简称十六局西北指挥部)副司令员张志山,表示,大沽铁路公司将负责大沽铁路的防洪工作
该项目已移交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建设,
然而
十三局银川办事处没有施工资质,希望以十六局西北总部的名义承包后转包给十三局银川办事处。京铁十六局
经西北指挥部同意,孙殿华指示大沽铁路公司员工以改善大沽铁路沿线生产生活配套项目为理由,与十六局西北指挥部签订大沽铁路补充配套和防范协议
根据香港抢修项目的施工合同和工程检查定价表,
项目资金249万元以上(扣除8万元以上税费后241万元以上)。2004年8月11日,在孙殿华的唆使下,,
刘汉芳以应付账款的名义,将大沽铁路公司241万余元转入十六局西北总部银行账户。十六局西北指挥部制作付款凭证并结清账户后,将资金转入银行账户
第十六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十六局银川办事处扣除手续费10万元后,将剩余231万元转给华兴公司。
孙殿华两次将782万余元公款划入华兴公司后,来到吴炳洪处商议,“划入华兴公司的资金更好以投资入股的形式挂在十三局银川办事处名下”。之后
孙殿华安排工作人员与吴炳洪签署虚假投资参股协议及投资参股金额确认书。自2007年8月31日起,向华兴公司划转的782多万元已支付给第十三铁路局
四川办事处的投资资金以公司名义计入华兴公司实收资本。目前为止
检察机关彻底查明,孙殿华挪用大沽铁路公司国有资金825万余元,向其控制的华兴公司转移782万余元
腐败的犯罪事实。
孙殿华是怎么转出这么大一笔钱,同时又掩人耳目的原来他是有预谋的。8月,大沽铁路公司主管铁道部第一工程局(以下简称铁一)
经局方承包的灵武铁路桥梁铺设工程复查验收,形成总结,并达成一致意见:
铁路线路缺少道碴,
剩余工程量超过584万元,从铁路一局总成本中扣除,由大沽铁路公司完成
对
直到7月,
大沽铁路公司账上仍挂着应付给第一铁路局的项目资金余额584多万元,这是华兴公司全面重组的时候了。孙殿华计划将这笔巨款从
转出大沽铁路公司账户。他找到了吴炳红,,
曾任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以下简称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公室副主任的一位老朋友,
想和十三局银川办事处签约
吴炳宏认为,以项目名义直接通过十三局银川办事处银行账户转账是不合适的。因此,孙殿华与他的老下属、公司前财务部主任刘汉芳和吴炳洪进行了业务往来
经过讨论,,
决定以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的名义开立一个临时账户外银行账户,并通过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向华兴公司转账。随后
刘汉芳、吴炳红分别安排人员到十三局银川办事处工作
办事处以应付工程款名义开立临时银行账户,其中551多万元划入临时银行账户,其余32万元划入铁路十三局银川办事处银行账户。上述计划已完成
后来,刘汉芳分了5万多公款。
5100万元转帐给华兴公司,其余32万元由十三局银川办事处以手续费名义遗留。
然而,孙殿华仍然担心,因为会议纪要中同意的项目是错误的。
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他还指示大沽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与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签订了一份伪造的工程合同。刘汉芳指示财务人员制作大沽铁路公司转账凭证,以平衡账户。
那么,孙殿华如何将剩下的249万元公款划转钱到哪里去了原来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孙殿华成立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
张志山,,
西北总部(以下简称十六局西北总部)副司令员、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银川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十六局银川办公室),表示大沽铁路公司将修建大沽铁路
防洪工程委托十三局银川办建设,十三局银川办无建设资质。
希望以十六局西北总部的名义,分包给十三局银川办事处建设。
京铁
经十六局西北总部同意,孙殿华指示大沽铁路公司员工与十六局西北总部签订大沽铁路补充协议,以改善大沽铁路沿线的生产生活配套项目
根据《防洪抢修工程施工合同及验工计价表》,工程资金249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扣除8万元以上税费后的4100万元)。2004年8月11日,在孙殿华的办公室
刘汉芳以应付账款的名义转让了2多笔。
大沽铁路公司4100万元分两批存入十六局西北总部银行账户。十六局西北指挥部制作付款凭证并结清账目后,支付了款项
金某调任第十六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十六局银川办事处扣除手续费10万元后,将剩余231万元转给华兴公司。
转了7个以上。
8200万元公款两次进入华兴公司,孙殿华去找吴炳宏商量
转让给华兴公司的资金更好以“投资和股份”的形式挂在第十三铁路局银川办事处的名下。之后
孙殿华安排工作人员与吴炳洪签署虚假投资参股协议及投资参股金额确认书。自2007年8月31日起,向华兴公司划转的782多万元已支付给第十三铁路局
四川办事处的投资资金以公司名义计入华兴公司实收资本。目前为止
检察机关彻底查清了孙殿华贪污8多起案件。
大沽铁路公司国有资金2500万元,并将782多万元转让给其控制下的华兴公司
腐败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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