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分拆的节税思路和技巧

杭州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32:19

     混合销售的节税理念和技巧分离混合销售是节税规划的重点之一。以下是作者实施的混合销售节税方案。

    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政策。《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应税劳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生产、批发、零售商品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视同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让我们看看混合销售的定义。在实际活动中,混合销售的目标必须是同一客户。如销售空调属于销售行为,需缴纳增值税;安装空调属于服务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但事实上,销售空调的人一般负责安装,属于混合销售,即销售和服务两项业务同时针对同一客户。对于产销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无论如何记账,,

    他们应该一起缴纳增值税。

    还应强调的是,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税务机关的征管仍处于“以发票为准”的阶段。它是按发票金额纳税,决不是按企业要缴的税款纳税。企业以销售货物为主的,必须办理增值税登记,购买并领取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以服务为主的企业,必须办理营业税登记,购买服务发票,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同时购买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和服务发票,则应考虑以下情况:如果是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混合销售行为,则任何发票都必须缴纳增值税;如果不是混合销售,如只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销售相关设备,开具服务发票并缴纳营业税。

    下面介绍的节税计划实际上是一项企业总体规划计划。企业在成立前就应该开始全面的节税规划,这也是节税规划“超前”特征的要求。如果开始晚了,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返工(如企业变革)”和“拆除(如商业模式颠覆和重新启动)”,浪费人力和财力。制定整体节税计划,

    我们不仅要考虑一两个税种,还要全面筹划企业所涉及的各种税收,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背景资料:一位老板从国外进口一种技术设备,想注册一家企业运营,年营业额约1.5亿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25%,没有税收优惠,有税收优化的动机。

    老板设计的计划是:注册一家科贸公司。① 注册地:城郊县经济开发区;② 业务流程:进口产品-贸易公司-客户;③ 缴纳的税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④ 相关政策:科贸公司没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盈利年度按25%缴税,在郊区可以享受地方税收返还政策,但返还幅度不断调整,力度越来越小;节税福利的计算:

    按年销售额1.5亿元,毛利润30%,净利润10%的条件进行节税规划。

    1.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毛利率)×税率=1.5亿元×30%(毛利率)×17%=765万元;

    返还比例:返还分配给地方政府的增值税部分,一般为税额的7.5%;

    返还金额:765×7.5%=57375元。

    2.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净利率×税率=1.5亿元×10%×25%=375万元;

    返还比例:一般为税额的9%;

    返还金额:375×9%=337500元;

    税款总额:

    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765+375=(万元);

    退税总额:57.375+33.75=9112500元;

    纳税总额:纳税总额退税=-91.125=。875(万元)。

    销售额1.5亿元,纳税总额1000多万元,税负仍然很重。所以老板找到了我们。

    我们仔细分析了企业拟销售的产品及相关税收政策,总结如下:

    ①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为技术产品,

    产品销售业务和技术服务业务混合在一起,属于混合销售,所有收入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 公司销售的产品单价在100万元以上。客户购买后应进入固定资产核算(注:当时进项税不能抵扣)。

    ③ 对于一般贸易公司,国家在所得税方面没有优惠政策,而对于技术服务公司,国家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以上分析,规划思路如下:为了减轻高税收负担,必须消除混合销售行为,使用两家公司做这项业务:一家公司销售产品并缴纳增值税;公司从事服务并缴纳营业税。

    也就是将传统的“一对一”商业模式改为“二对一”。

    减税计划如下:注册一家科贸公司和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共同经营进口技术设备。

    ① 注册地:城郊县经济开发区;

    ② 业务流程:

    进口贸易公司(全部收入的90%)-客户

    技术服务公司(总收入的10%)-客户;

    ③ 缴纳的税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④ 相关政策:科贸公司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减税政策,盈利年度按25%缴纳;

    你可以在郊区享受地方税收返还政策,但返还范围不断调整,力度越来越小;技术服务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⑤ 节税效益计算:按年总收入1.5亿元,毛利30%,成本70%,净利润10%,技术服务费占销售额10%计算。

    1.科贸公司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售-采购成本)×税率

    =(1.5亿元)×90%-1.5亿元×70%)×17%=510万元;

    返还金额:510×7.5%=382500元;

    由于科贸公司将其净利润的10%转让给了技术服务公司(无转让费用),因此其账面价值持平,因此没有企业所得税。

    2.技术服务公司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税率=1

    5亿元×10%×5%=75万元;

    返还比例:30%(因营业税为地方税,返还比例较大);

    返还金额:75×30%=225000元。

    3.技术服务公司所得税

    由于科贸公司不将费用结转至技术服务公司,因此技术服务公司的费用仅为营业税。

    应交所得税=(销售-成本)×税率=(1.5亿元)×100%-0-75万元)×25%=356.25万元。对于技术服务公司等咨询服务企业,鼓励国家税法,并有一至两年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享受此优惠政策后,技术服务公司第一年免税356.25万元,第二年免税356.25万元,第三年免税9%。回报金额为356.25元×9%=32万元。

    4.税收比较

    第一年纳税总额510+75=585万元,退税总额38.25+22.5=60。

    7500万元,,

    纳税总额585-60.75=524.25万元。与老板自己的计划相比,节省的税款是:。875-524.25=524625(万元),税负降低50.02%

    在第二年(假设收入和成本保持不变),节省的税款与第一年相同。

    第三年及以后各年(假设收入和成本不变),总纳税额为510+75+356.25=941.25万元,总退税额为38.25+22.5+32元92(万元),纳税总额为9.4125-92元8.48. (1万元)。与老板自己的计划相比,税收节约为0.875-8482.(万元),

    税收负担减少了19%。

    11%

    三年内总节税额为人民币万元(524625)×2+200)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混合销售的节税规划应该是整体规划,必须考虑企业组织形式、交易方式等所有涉税因素,特别是国家相关税收政策。

    本文的节税方案是充分利用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生产型增值税政策和“拆分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划技术,消除混合销售,成功地减轻了企业的高税收负担。

    应该注意的是,这项计划还包括老板自己的计划——地方退税的节税好处。如果加上这一因素,三年内可节省税款10000元(.+91.125)×3)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实施这种节税方案时,容易在以下两点上出现“偏差”:

    首先,提高转让价格。本案例设计的转让价格(技术服务公司的收入比例)为10%,节约增值税255万元,相当于每一个百分点节约25.5万元。在这种巨额利润的驱动下,企业很容易提高转让价格。

    税务部门可以将其视为关联交易,并重新核实转让价格。

    二是重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技术服务公司每年减免企业所得税356.25万元,不是小数点。在这一高额税收的诱惑下,企业很容易在技术服务公司免税期结束前注册一家技术服务公司“接管”,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税务部门可以对新注册的公司进行逐一检查,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hzyyrj109/3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