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3+1”功能

江门用友软件 | 2021-11-17 17:00:30

     税收筹划的“3+1”功能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我们把企业税收筹划的功能归结为“3+1”。"三"包括三大功能:消除双重征税,减轻高额税负,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它也是企业“即时”计划效果的一种功能;“一”不仅是防范税收风险的功能,也是保证企业“长治久安”的功能。我们使用实际案例来说明这些功能。

    先说“3”。

    (1) 消除双重征税

    在国际上,每个人都反对双重征税。国家和国家之间也在修订和完善税收政策,以消除双重征税,

    但问题是,在商业现实中总是存在双重征税。例如,在中国,存在双重征税的死角。原因有二:一是一些企业由于交易方式的问题,纳税过重;;第二,国家税收政策确实导致重复纳税。例如,自然人股东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支付股息,税法规定他们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税后,显然是重复纳税。

    税收筹划的功能之一是消除或减少类似的双重征税。给出两个例子来解决上述两类问题。

    1) 利用三方合同消除双重征税

    这是我们为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做的一个案例。计划的效果是消除60%的双重征税。

    除图纸外,该单位还从事一些工程建设。它还承担向建筑物免费提供图纸的业务。当我们为该部门进行财务咨询时,我们去了业务部门,发现了一个让他们疑惑的问题:

    他们承诺建造一座锅炉房,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其中锅炉价格为600万元。他们的实际收入是400万元,但他们必须按1万元纳税。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3%=30万元

    600万元的锅炉费显然是双重征税,但他们的合同是100万元。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双重征税。

    我问他们:“这个锅炉在你们中间赚钱吗”

    “不,市场知道价格。我们不能这样赚甲方的钱。”

    “因为你没有挣钱,所以你在签订合同时遇到了问题。”

    我们修改了他们的交易方式:他们签订了三方合同,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合同价格为400万元;锅炉厂负责供应锅炉,合同价格为600万元。

    则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400万元×3%=12万元

    在锅炉厂缴纳税费不变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税负由30万元减至12万元,减征率为60%。

    需要说明的是,建筑业的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和税率计算的。营业额是指施工企业向对方收取的总价和附加价格费用。如果不收取价格,则不涉及税收。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工程项目的“转移”现象,一些企业代收资金,导致重复征税。

    三方或多方合同的作用是减少资金周转。消除资金征集,从而消除双重征税。

    2) 精算奖金和股息可以减少双重征税

    这是我们在其他地方为一家私营企业做的咨询项目。计划的效果是将重复纳税减少20%以上。

    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然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这是双重征税,但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如果政策不变,企业应遵守并依法纳税。不过,如果我们清楚计算帐目,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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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 , 20%; , , , 20%. ,我们将以高于20%的税率纳税。

    找到这个平衡点的麻烦在于奖金和工资应该按月征税,而且不同企业的工资水平不同,

    一个企业的不同股东的工资也不同,所以在这个平衡点上的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奖金可以税前支付,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就不会产生税收抵免。这是另一个需要考虑的比较因素。

    我们为该领域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了一个咨询项目。该企业的基本情况是:有七名股东,均为私人股,

    董事长为主要股东;在企业工作的股东每月领取工资,不发放奖金,但享受年终分红。存在个人所得税逃税现象(如让收款股东拿发票抵扣股息逃税等)。

    该公司仍有上市的雄心,但其财务状况显然不合格。老板也有顾虑,但没有办法开始治理。随后,我们就这一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为了消除税收风险,必须制止股东逃税。建议股东与其他员工一样,

    享受红利待遇,将部分红利转为红利(新税法取消应税工资,红利可税前计入,对企业更有利);为与企业年度效益挂钩,奖金可不支付提取,年终统一核算后确定实际支付金额。

    根据我们的建议,在消除税收风险的同时,企业还将双重征税降低了20%以上,可谓一举两得。

    因此,在处理奖金和红利时,我们应该让财务人员计算如何支付更具成本效益,

    做到一箭双雕,减轻税收负担,没有风险。

    (2) 减轻高税收负担

    造成企业税负高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企业不熟悉税法,盲目缴纳不该缴纳的税款,造成税负高企;二是企业混业经营,税率不一,税率高,税负高。

    税收筹划的第二个功能是减轻高税收负担。举两个例子:

    1) 单独签订租赁合同以减轻高额税收负担

    这是我们为一家国有企业做的一个案例。计划的效果是将高税收负担减少35%。

    29%.

    企业租赁主要涉及房屋租赁,如厂房、厂房租赁、酒店、门面房租赁等,

    都是关于房子的。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然而,这些租赁内容不仅包括房屋,还包括一些内部或外部设施,如机械设备、办公家具、辅助用品等。税法没有对这些设施征收财产税。但是,如果这些设施和房屋同时签订租赁合同而没有区别,则这些设施还应缴纳财产税。许多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此混乱。

    我们联系的一家国有企业应该把一家在建的工厂租给一家私营企业。双方商定厂房和设备的年租金为1万元,然后签订了租赁合同。内容大致如下:甲方同意将厂房设备出租给乙方,乙方支付厂房设备一年租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支付一半租金,年底支付另一半租金。

    根据《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甲方应缴纳10000元乘以12%的房产税,即房产税240万元;

    缴纳营业税1万元乘以5%,即100万元,合计340万元。换句话说,根据这项合同,机器和设备还需缴纳12%的财产税。这有点不公平。

    在租用工厂的第一年,该企业诚实地缴纳了340万元的税款。但在第二年,经与我们协商,他们的租赁合同从一份租赁合同变更为两份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和设备租赁合同。内容大致如下:甲方以每年10000元的租金出租厂房,以每年10000元的租金出租设备。

    虽然这两个项目的总租金仍然是10000元,但更终,

    由于设备租赁不涉及12%的房地产税,总税额将因合同变更而发生重大变化:甲方租用厂房所缴纳的房地产税为10000元乘以12%,即120万元;设备租赁不涉及物业税,即节省了120万元;缴纳的营业税100万元不变。这样,甲方的总纳税额从340万元减少到220万元,税负减少35.29%。

    对于征收的特殊税,交易时应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并将与特殊税无关的内容分开,

    以减轻税收负担。

    许多企业,比如那些租用工厂、酒店和门厅的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因为他们听了我们的课,读了我们的书,或者咨询了我们,并从中受益匪浅。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jmyyrj/2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