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规】

宁德用友软件 | 2021-11-17 16:33:28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06-02生效日期:-06-02

    发证机关: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行编号:[]第78号

    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六月二日,

    2003

    为了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法律和政策环境,全面推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就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政策支持,改善投资环境,创新执法手段:

    1、 放宽市场准入,减少投资限制,拓宽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的渠道

    1.放宽对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的限制。

    投资者申请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注册资本不能一次性实收的,第一期更低实收资本为3万元;申请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开发和应用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环保、农业产业化一期实收注册资本达到30%以上的,准予注册。投资方应在三年内补足注册资本不足的部分,

    并承诺以申请注册的注册资本额承担法律责任。

    2.外国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可以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登记程序批准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放宽对企业集团的登记限制。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更低限额放宽至1万元;

    集团母公司及其参股和控股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限制放宽至10000元;

    允许注册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

    4.放宽对投资者的限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禁止或限制的投资领域,包括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其他法人(如机构法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私营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注册的股份制协会、集团资产管理组织等)允许各类实体,包括投资和设立企业。允许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中方投资者身份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5.市外法人企业在成都投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暂时未确定共同投资人的,可以先按其子公司办理登记,但企业应当在一年内完善相关法律程序。

    6.

    放宽企业对外投资的限制。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母公司的对外投资,可以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但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0%。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实收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可以核定“投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的经营范围。积极支持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的信托资产投资于企业。

    7.放宽投资方式限制,灵活处理无形资产投资。

    除使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外,允许投资者投资于具有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知名企业或品牌名称(制定识别方法)、商业计划方案、劳动技能、,企业内部债权、在建工程等享有投资权益。投资价格或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需要登记为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注册资本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

    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扩大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如果不需要获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申报主营业务项目,其他项目完全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主营业务项目后对“其他未经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进行核实。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国家不禁止、不限制的经营项目。

    9对于一些具体审批规定不明确但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新兴商业项目(如足浴、家教、医疗指导服务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申请,参照同类经营项目确定。

    10

    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积极推进审批前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依法须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实施审批前通知承诺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11原企业法人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

    经批准的经营项目的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仍然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批准保留有关经营项目,企业应当及时向批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2放宽企业使用市政名称的限制。本市所有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含“成都”字样的企业名称,其注册资本或投资额不予审核。积极帮助和协调国家和省级以上职称申请企业。

    13

    简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住、营业场所的审查手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交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并对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4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成都投资,暂时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发给标有“筹建”字样的营业执照,筹建期限更长为1年;如果企业暂时没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招商单位出具的场所证明可以登记为企业营业场所。

    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15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各种市场,举办各种商品交易会、交易会和科技成果交流会。引导原市场逐步纳入企业登记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

    16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可识别性的品牌名称、商号和企业标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实施相应的保护。

    17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品牌合作、特许经营、连锁分销等现代流通方式和商业模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工商部门取得连锁企业总部营业执照的,其门店可凭总部批准文件(或执照)原件复印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18

    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革重组,参与农村产业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简化企业改制登记手续。上述放宽企业限制所涉及的所有登记手续,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提交文件,工商部门应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正式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

    19引导个人,

    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专业化、创新化”之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和区域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强质量管理,争创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增强核心竞争力。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四川省、成都市著名商标的非公有制企业,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2、 宽严结合,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

    坚持惩教并重、规范为主的执法原则,秉公执法,诚心规范,精心服务。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对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无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可以及时纠正,,

    没有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当事人能够积极纠正和消除不良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危害人体健康,具有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

    必须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21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核实、执法”四分离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对一般经营实体的日常检查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但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同时,将上门服务与市场考察有机结合。

    22建立非公有制经济重点企业“防伪维权”网络,完善与企业联合防伪机制,努力解决各地“维权难”问题。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相关制度,加强对注册商标的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创新服务理念,

    改进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环境

    23大力开展家庭服务,树立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和便捷高效的工作形象。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窗口实行九到五工作制。

    24全面落实企业登记“一审一审”制度。一般登记程序由原来的"窗口受理,文员审核",,

    主任(科长)审核报主任审核“窗口审核人验收审核和审批人审批两个环节,明确审核人和审批人职责,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登记质量。

    25、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全面落实“一审资格”制度,企业年检由原经营者、主任(科长)、分管主任审核,

    可以简化为一个经营者可以通过审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年检无需提交审计报告,积极推进“三审”

    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滚动检查”制度。对省、市重点骨干企业和有一批信用债券的企业,实行“企业免检”待遇,免予申请年检的实质性审查。

    26、在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和各类招商机构设立工商联络员,建立办理工商事务的快速渠道,联络员人选由企业和招商局推荐机构,

    工商联络员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录用后颁发。

    27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申请进行初审,并及时将登记材料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28认真落实《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信用预警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29加强对个体职工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引导,充分发挥个体职工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桥梁作用。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创业技能。

    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表彰制度,定期表彰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30加强政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进一步增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把管理、检查、监督统一到服务中,

    主动为企业解决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本文来源 :用友畅捷通全国服务联盟,原文地址:/yonyou/ndyyrj/2663.html